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SO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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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可以不用申報
- 單身者:收入低於 216,000元
- 有配偶:收入低於 432,000元
- 符合稅額試算標準(繳稅或回復)
- 非居住者(境內居住未滿183天)
誰可以適用稅額試算服務
稅額試算申請期間:2024年3月15日前提出申請
- 每年4月25日以前以掛號寄發稅額試算書表
- 前一年度已辦理結算申報,且符合稅額試算條件者如下表:
符合稅額試算條件
01. 所得簡單
- 所得全部屬於有開立扣(免)繳憑單及股利憑單
- 112年度有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或獎酬員工股票等2類憑單所得者
02. 人口簡單
- 免稅額只有本人、配偶、直系親屬及兄弟姊妹(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)
03. 扣除簡單
- 前兩年度採標準扣除額申報:單身124,000元 /夫妻248,000元
04. 沒有
- 於112年度沒有結婚、離婚、分居、家暴
- 沒有申請限制他人查調所得
- 沒有投資抵減
- 沒有大陸來源所得及個人基本所得額
- 前一年度有提供稅額試算但未採用
稅額試算回覆確認的方式
繳稅案件
依下列方式繳稅後即完成確認申報,不須送交繳稅證明。
- 現金(稅款2萬元以下者可至便利商店繳納)繳稅。
- 信用卡、晶片金融卡、自動櫃員機(ATM)繳稅。
- 透過金融機構之行動支付APP,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繳稅。
- 繳稅取款委託書(請將帳號利用線上登錄或書面方式回復)繳稅。
- 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(限納稅義務人以憑證登入,且以本人之帳戶即時扣款)轉帳繳稅。
- 已申辦「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」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得以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辦理線上繳稅
退稅案件、不繳不退案件
- 線上登錄: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(http://tax.nat.gov.tw)線上登錄,確認試算內容及退稅方式。
- 書面確認:填妥國稅局寄發之確認申報書,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、稽徵所、服務處代收或郵寄至原寄發國稅局所屬分局、稽徵所、服務處
- 電話語音確認:納稅義務人於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以其本人帳戶完成繳(退)稅,且課稅年度選擇沿用該存款帳戶辦理退稅之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,得撥打免付費電話(0800-000-321)語音確認試算內容。
四種綜合所得稅申報方式
113年你可以用以下方式申報所得稅申報:(申報期間: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),若有相關需求也可以聯繫我們提供協助!
1. 人工申報
⦁ 自行填寫所得稅申報書
2. 二維條碼申報
3. 網路申報
⦁ 自然人憑證
⦁ 稅額試算通知書【查詢碼】
⦁ 國稅局臨櫃查詢【查詢碼】
⦁ 「健保卡+密碼」下載所得資料並申報
⦁ 金融憑證(使用於金融電子交易之憑證)

4. 手機報稅3.0
(有修編功能)
⦁ 行動電話認證
⦁ 戶口名簿號+查詢
⦁ TW Fido 行動自然人憑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