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財政部111年12月21日公告,112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、標準扣除額、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、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、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,因未達應調整標準,爰免予調整,適用於113年5月辦理112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。(上次調整年度為111年度)
113年1月1日起,財政部實施11項利民便民措施,減輕民眾負擔,包括綜合所得稅每人基本生活費由19.6萬元調高至20.2萬元,預估235萬戶受惠,減稅利益達189億元,此外,財部並上調員工伙食費免列入薪資所得額度至3,000元等,均自2024年5月報稅適用。
111年及112年扣除額比較表
課稅級距表